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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7-02
標題: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徵聘專教師徵聘啟事(113/8/19收件截止)

敬愛的學會先進您好: 
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徵聘專任教授數名,詳細公告內容如下列文字,感謝您!
或是請參考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徵聘公告網址:https://finance.nsysu.edu.tw/front/Latest_News/news1/news.php?ID=bnN5c3VfZmluYW5jZSZuZXdzMQ==&Sn=800
 
《中山財管系徵聘專任教師,歡迎相關領域人才》
 
為強化學術研究能量與填補本系退休教師職缺,現誠邀優秀學者加入我們的行列。
 

  1. 專長領域:保險、金融、大數據、財務管理、財務經濟、不動產等。同時歡迎跨領域但可用於財務金融相關研究之專長。
  2. 徵聘職位:助理教授、副教授、教授。
  3. 徵聘人數:數名。
  4. 資格要求
    • 取得國內外大學各專長領域(保險、財務金融、資訊、經濟、管理、統計、不動產,或相關領域等)博士學位,且研究成果優異。
    • 具英語授課能力。
    • 符合本校新進教師聘任審查規範。(詳情點此
    • 備註:獲海外學位者須完成驗證、尚未取得學位證書者,應檢附口試通過證明文件及就讀學校正式核發之臨時學位證明書。
  5. 申請及起聘時程
  6. 申請截止:2024819日。
  7. 起聘日期:預計2025年2月1日。
  8. 履歷表:
  9. 申請文件

請您依照下列清單填寫您的履歷表,以便於審查者快速瞭解您的背景
(1) 基本資料:個人相片、生日、通訊地址、戶籍地址、聯絡電話、手機、E-MAIL。
(2) 教育背景:學歷、成績單。
(3) 工作經歷:現職及職稱、經歷、產業業界年資、教學年資。
(4) 專業與技能:專長、可開授之中/英文課程、未來研究方向。
(5) 榮譽與成就:傑出事蹟(如獲獎紀錄)與其它有助審查之事項。

  • 發表之論文或研究成果:

(1)列出五年內著作及所發表(含已接受)之論文目錄表(副教授、助理教授需列出博士論文);目錄表須將出版品分類,譬如,期刊、會議論文集、專書等。論文歸屬SCIE、SSCI、AHCI、TSSCI、THCI (Core)者,請註明,若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,亦請註明。
(2)必須載明期刊等級(如Q1、Q2/R1、R2等)、與該期刊於研究領域之排名、Impact Factor、被引用次數。

  • 主持之計畫清單:

申請人五年內擔任主持人之國科會計畫、教學實踐研究計畫、或其他產學合作計畫等,並檢附經費核定清單。
 

  1. 獎勵政策
    • 本院提供多項教師獎勵與補助:

(1)「逸仙新進管理學者獎勵」針對第一年新進編制內專任副教授及助理教授,每個月核給3個基數之彈性薪資補助(註1)。
(2)「管理學院學術活動補助要點」鼓勵本院教師籌組研究團隊:經審查通過,跨系所團隊每位成員可獲補助業務費新台幣(以下略)10萬元;同系所團隊每位成員可獲8萬元,每學期皆可申請(註2)。
(3)「管理學院參與國際認證推動工作獎勵要點」鼓勵教師參與國際評鑑推動工作並提供獎勵,並另有針對教師「實務影響力之作為」、「倫理、社會責任及永續發展作為」、「課程實施核心能力評量及改善」、「系所學習成效改善機制」等面向之獎勵與補助。
 
詳情申請人可進一步於管院網頁參考各項獎補助辦法:
https://law.nsysu.edu.tw/rule/zh_tw?dep=20190904090816025
 

  • 本校教師獎勵補助:

(1)符合本校新進教師獎勵基本資格並經審議通過者,每月原則上可獲得1.5基數獎勵金,最高可達3基數,獎勵期限最多為三年。獎勵依本校「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規範」第六章辦理。
(2)績優教師獎勵申請:本校教師可依「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規範」第五章之規定申請教學績優與研究績優教師獎勵(學術研究績優/產學研究績優)。
 
相關資訊請進一步參考「國立中山大學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規範」、「國立中山大學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原則」,或請查詢本校研發處-延攬人才及彈性薪資
https://ora.nsysu.edu.tw/p/412-1045-18091.php?Lang=zh-tw
 
8.  應聘者請採用電子郵件以壓縮檔方式,傳送上述資料至本系廖小姐(註明應徵財管系專任教師),E-mail:cyliao@cm.nsysu.edu.tw,初審階段免附推薦信,但需提供推薦人名單與聯繫方式。初審通過者,本系將邀請面試。若未通過則不另通知,還請知悉。

  1. 聯絡人:廖景怡、聯絡電話:(07)525-2000分機4803、聯絡傳真:(07)525-4899。

 
註1:過往1基數10,000元,視學校每年公布為準。已領取本校「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辦法」新進教師獎勵基數者,將扣除後核給。
註2:每研究團隊獲補助業務費上限為20萬元,使用期限為一年。獲補助之研究團隊需配合出席學術分享會,說明研究成果。每位老師每日曆年至多補助2件計畫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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